为加强安全管理,消除不安全因素,避免事故发生,同时又要保证科研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,根据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对过夜实验的安全实行课题组长审批制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规定。
1. 常温常压反应,反应瓶不得超过500毫升,可无人照看过夜,但须经课题组长审批。
2. 常压加热反应,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无人照看过夜,但必须经课题组长审批。
(1)反应瓶不得超过100毫升;
(2)反应温度不得超过80℃;
(3)低沸点溶剂,油浴温度不得超过溶剂沸点10度;
(4)反应稳定两小时后人才能离开;
(5)经常检查实验设备的性能,不得带病工作。
3. 有压力的反应不得无人照看过夜。
4. 使用氢化钠、四氢铝锂等试剂可能造成危险的反应,不得无人照看过夜。
5. 过夜反应装置周围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放有易燃易爆试剂。
化学与化工学院
2022.9.7